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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北京新增重型柴油车须达国Ⅴ排放标准
文章来源: 中国卡车信息网 编辑部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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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自2015年6月1日起,凡申报北京环保目录的重型柴油车如公交车、校车等,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8月1日起不再受理不符合第五阶段标准车辆的注册登记手续。

  公告还告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新增重型柴油车(公交车、环卫车、旅游车、邮政车、渣土车、班车、校车、机场巴士等)应选用安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的车型。

  曾有媒体报道,不止一名专家指出,柴油车是产生雾霾的原因之一。据环保部年报,2011年,仅占全国汽车总量17%的柴油车,贡献了汽车污染物中,近70%的氮氧化物和99%以上的颗粒物。

  此前,北京分别于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2013年率先执行国Ⅰ、国Ⅱ、国Ⅲ、国Ⅳ、京Ⅴ的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新车禁止在北京销售。每执行一次新标准,单车污染将减少30%至50%。官方表示,北京拟于2016年推“京Ⅵ”排放标准。

附件: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

(值班编辑: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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