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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物流企业:你有18个“红包”请查收
文章来源:新疆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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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 年),重点出台四大方面18条举措。


  方案明确,降低物流成本的重点是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自治区将从放宽企业准入、通行便利、企业税收和收费等方面推出物流业降本增效“组合拳”。


  根据方案,自治区物流业降本增效的目标是到2018 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由2015年的19%下降到17.5%左右;到2020 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 的比例下降到16%左右。


  1、放宽物流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牵头优化道路货运行业行政审批,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办结、送达实行“一站式”服务。


  加大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承诺制,进一步放宽物流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


  2、生鲜农产品、新能源车辆等优先通行


  对于城市配送车辆来说,自治区正在抓紧制定配送车辆通行便利管理办法,科学规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临时停车场。


  对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快递服务以及新能源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便利。


  3、物流企业部分成本可从税额中抵免


  自治区财政厅将牵头实施物流领域税收政策。物流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4、物流企业将有专用收费目录清单


  自治区发改委将牵头制定涉及物流企业的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督查力度。督促铁路、航空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自治区金融办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快适合物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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