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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运管处重拳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文章来源: 东北网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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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针对齐齐哈尔市一部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残疾人组成的“爱心车队”和“自强车队”从事道路运输的社会现象,引起了广大市民和出租车经营者们的强烈反响。针对此事,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抽调执法人员展开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治理活动。活动中,查处“爱心车队”和“自强车队”非法营运车辆各一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爱心车队”和“自强车队”两家车队从事营运行为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从最初的几辆、十几辆,到现在的百余辆车。这其中,他们始终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强车队”队长赵文透露,眼下车队近50辆车,自去年秋天开始,均使用统一的称呼和标志。“爱心车队”成员李军齐是齐齐哈尔手驾爱心协会秘书长。他说,手驾爱心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从去年6月6日开始,部分残疾人成立了“爱心车队”从事营运行为。跟“自强车队”一样,目前大约有50辆车左右,其从事经营的目的也只是维持基本生计。两家车队负责人表示,他们也非常希望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使其经营行为变得合理合法。据两家车队成员所说,国内的确有个别城市为残疾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先例,但是,尚无法考证,而在我省并也没有此先例。

  市运管处负责人指出,打击无证经营及非法营运车辆,是市运管部门的职责。运管部门的执法,不仅是在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运输经营者的利益,同时也是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者都为旅客投有旅客责任险,旅客在乘坐或上下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承运公司依法应负担的经济赔偿。非法营运车辆没有投旅客责任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乘坐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尽管两家车队的残疾人经营者都有各自的难处,但在对于非法营运的问题上,运管处的打击决不手软。与此同时,运管处会积极向上级单位汇报两家车队的实际情况,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尽早和平解决这件事情。

  对于23日参与非法运营的两台车辆,运管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班编辑: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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