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离GB1589-2016新标准执行时间大概还有5个月,但未执行之前就已经在各行各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同时9月21日是交警与路政严打货车超载超限活动的开始。可以说GB1589-2016新标准对于每个货运行业有利也有弊,就拿深圳而言,无疑港口运输最为发达。那么新标准如果正式实施以后,对港口集装箱又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 单桥牵引车少拉8吨 标载用户对新GB1589表示不关注
港口集装箱采用4x2单桥牵引车比较多,而且当地保有量也巨大。而《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中对于各类型车辆的限重有了新的标准,也统一了路政和交警的治超标准,对此影响的不止是6x2和6x4牵引车总重,就连4x2单桥牵引车也有一些影响。比如单桥车型拖两轴挂从40吨改为36吨,少拉4吨,而后拖三轴挂则从50吨减为42吨,整整少拉了8吨。
因此,笔者走访了深圳蛇口、盐田两个大型港口,同时也找了拉集装箱的卡友聊了聊对于新国标实施的看法,但是大部分卡友表示对新GB1589并不关注,具体原因分析以下:
● 两个20英尺集装箱重40吨 卡友建议治超要从源头抓起
在这里,我们先介绍一下集装箱运输的用车特性。据在深圳开了十几年的港口车司机师傅介绍说,港口集装箱最常见的就是单桥车桥后拖2轴挂以及3轴挂,集装箱尺寸则分为20英尺、40英尺及45英尺。
其中2轴挂可满足一次装载两个20英尺集装箱、也可满足一个40英尺集装箱,基本都属于轻货、车货总重在30多吨左右;而通常后三轴挂车装载两个20英尺集装箱都是比较重的货物,基本每个集装箱的总重为20吨,两个加起来就是40吨,车货总重已经远远超过目前的5轴挂车限重标准。
对此经常拉超载的卡友认为,由于部分集装箱货物贴有海关监督等标签、那么就具有不可拆卸等问题。所以货物到了也只能按部就事,并不是愿意超载,因为超与不超,运价都是一样的,我们当然选择标载运输了。同时,有卡友也给出了比较理性的建议,如果想要严格治理超载,或许只能从源头开始治理了。
而对于那些长期拉标载集装箱的用户来说,新国标的限重标准对他们根本没有影响,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所以这些用户对于新国标没有关注也能理解。另外有部分司机认为,运输货物轻了,对车辆的使用寿命也有所提高;此外则是刹车性能会得到有效提高,制动更加平稳,提高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就是货物轻了,运价则不会受到影响,不过如果真的统一限定标准,总的来说利会大于弊。
● 限高4米值得去关注 半挂车长度放宽至13.95米
新国标的实施,对于车辆总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车辆外廓尺寸方面,也值得我们去关注。首先我们来回顾下,在2004老版的GB 1589标准中,集装箱运输车还是有不少特权的,很多条例对集装箱运输车都针对有特别条款,比如整车长度、挂车长度以及车辆高度都要比普通运输车辆要长、要高。但是新GB1589标准之后,高度限值也统一为4米,并没有再对集装箱运输车做特殊规定。
在车辆外廓尺寸方面,新GB1589对挂车长度作出了放宽规定。比如只要不是仓栅式、栏板式、平板式、自卸式半挂车的挂车长度限值都是13.75米。而在这个长度后面还有针对于45尺骨架的特殊照顾,也就是半挂车长度最大限值放宽至13.95米,也就是说运输45英尺集装箱并不存在超长的问题,反而变成了合法运输。
另外一点就是整车长度也被限值至17.1米,比此前的16.5米长度限值更大,也不会存在超长问题。总的来说,新GB1589对集装箱长度较为宽松,几乎没有任何争议。其实最引人关注的反而是高度限值。因为4.2米的高度限值从2007年后就已经消失了,新的标准按照4米高度限值。
● 标准运输就超高 低鞍座大鹅颈骨架或成新选择
而在日常集装箱运输里,经笔者现场测量,集装箱高度有2.6米和2.9米两种常见高度尺寸,骨架的离地高度在1.55米左右。其中汽车厂车生产的车头后部鞍座离地高度约为1.32米+标准骨架0.22米+标准集装箱2.6米=超高(4.14米),这导致被交警拦下以后就乖乖交罚款吧。不过为了避免出现超高的情况,新标准又对牵引车的鞍座高度做出规定以下:
运送高度为2.6米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鞍座空载时高度(牵引销中心位置的高度),不应超过1.32米;
运送高度为2.9米标准集装箱的半挂牵引车鞍座空载时高度(牵引销中心位置的高度),不应超过1.11米。
市场销售国产牵引车型中,大多数的鞍座离地高度是在1.2-1.3米,很少能够控制在1米内,不过拉起高柜,也有可能出现超高的情况。
对此,很多卡友认为,集装箱采用的均为国际标准,箱体高度根本无法改变,而车头与骨架也为厂家标准,如果这超高了觉得很无奈,就像吃了黄莲,有苦说不出。同时想保证不超高的情况下,日后购车也只能购买更低鞍座的牵引车,或者大鹅颈骨架,这对于司机购车成本有所增加,多多少少都带来一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