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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即日起,超载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将取消经营资质……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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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对治超做出了专项部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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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中提到,超载将被列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红名单(守信名单)”和“黑名单(失信名单)”,将通过“信用交通”网站或认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

  货运源头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和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

  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

  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他人就可以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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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数据来源的重要参考包括: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信息;

  (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方面反映主体失信状况的信息;

  (三)其他可作为黑名单认定数据来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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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可不是小事,其影响包括方方面面:

  1、限制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取消相关经营资质。

  2、会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各运输通道,桥梁,以及高速入口都会严加监测。

  3、监管货源单位,限制生产,影响货源。

  4、影响驾驶证审验和换发

  5、提高保险费率,买保险费用增加。

  6、限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7、限制高消费,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和G字开头的动车。

  8、不能享受绿通优惠。

  9、限制获取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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