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信息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免税时代将终结!三部门发文:节能/纯电/燃料电池/插混商用车,车船税优惠取消!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6日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3日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同时废止。

明年起具体哪些汽车会受《公告》影响导致缴纳的车船税额有变化?变化的税额究竟是多少?

首先来看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燃油商用车,其税额变化情况。比如,根据车船税法,商用车中的客车按每辆车来征税,法定税额在480元至1440元之间,具体税额由各省份在这个范围内确定。据此,明年起对这类燃油节能商用车恢复全额征税,车主增加税额大概在240元至720元之间。

WX20260706-114249@2x.jpg

而对于符合相关条件免征车船税的纯电动商用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而言,若属于客车,按照现行税法每辆车每年税额为480元至1440元。若属于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收税。

▋新闻关键词:
信息检索
关键字
最新专题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