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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放宽!2026货车报废/新购补贴新规:比去年多领、更好领!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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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交规划发〔2026〕36号文件,正式实施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大力支持更换国六及新能源货车,政策红利直达车主与物流企业。

以下是中国卡车信息网整理的政策要点,帮助各位读者快速掌握政策变化。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交规划发〔2026〕36号文件,正式实施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大力支持更换国六及新能源货车,政策红利直达车主与物流企业。

一、政策执行时间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补贴适用范围

补贴对象: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含柴油、天然气货车)

不纳入范围:已享受中央其他补贴的车辆,不重复享受

三、三类补贴标准

1. 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按车型+距离强制报废年限分档补贴:

中型货车:1.0万元 / 1.8万元 / 2.5万元

重型货车:1.2万元 / 3.5万元 / 4.5万元

2. 报废并新购(补贴可叠加)

总补贴=报废补贴+新购补贴

新购国六货车:中型2.5万元;重型2轴4.0万元、3轴5.5万元、4轴及以上6.5万元

新购新能源货车:中型3.5万元;重型2轴7.0万元、3轴8.5万元、4轴及以上9.5万元

特别说明:车辆距强制报废不足1年,仍可申请新购补贴

3. 仅新购(特定车型)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3.5万元/辆

四、最高可领补贴

重型4轴老旧车报废+新购新能源货车,最高可领14万元/辆

五、重要提醒

资金来源: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额度用完由地方统筹保障。

资金使用:2026年中央补贴资金仅限当年使用,不得用于弥补往年缺口。

合规要求: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套取补贴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2026年政策 vs 2025年:核心变化一览

1. 资金渠道不同

2025年: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直拨到地方

2. 距报废不足1年可领新购补贴(重大放宽)

2025年:车辆距报废不足1年,不享受新购补贴

2026年:车辆距报废不足1年,仍可申领新购补贴

3. 政策导向更明确

2026年新增: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新能源倾斜力度更大

4. 资金使用更严格

2026年资金仅限当年使用,严禁用于弥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缺口

5. 额度兜底规则调整

2026年中央额度用完后,超出部分由地方承担,中央不再补助

6. 补贴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报废补贴、新购补贴标准与2025年一致,车主利益不受影响

符合条件的车主请抓紧办理,早报废、早更新、早领补贴!

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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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要求,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实施期限

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对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资金渠道和拨付方式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有关要求,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再承担。

三、组织实施

(一)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组织各地方落实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对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清算,并加强结果应用。

(三)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落实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制定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统筹推进,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并对所报数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格资金管理,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支出,不得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各地区要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计划,合理把握工作节奏,按月均衡使用,并做好跨月、跨季度之间的平稳衔接,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并提出资金金额。资金按程序进行拨付。

(五)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2025年产生补贴资金缺口的省份,要尽快明确资金来源,确保及时兑付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补贴资金。2026年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

(七)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由货车所有人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地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拨付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报废更新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另行制定。

附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一、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二、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距离强制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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