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1)提出并归口,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起草。
《征求意见稿》的技术要求由基本要求、外观与配置、载质量利用系数、环境适应性、动力性、续驶里程、经济性、可靠性、充电性能构成。另外,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附录A为防水安全试验方法,附录B为为车辆高低温充电性能试验方法。
载质量利用系数方面,按照车辆不同类型及最大允许总质量,载质量利用系数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载质量利用系数要求
续航里程方面要求,N1类车辆按照GB/T 18386的工况法进行试验,N2、N3类车辆按照GB/T 18386的等速法进行试验,续驶里程应不低于200km。
经济性方面,要求车辆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95Wh/kg。车辆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应不高于0.45Wh/km·kg。
以下是政策原文件:
关于征求行业标准《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全道运标字〔2017〕34 号 签发:蔡凤田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安排,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计划编号:JT 2017-59)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月4日前反馈至起草组。逾期视为无意见。如有对技术指标的重大意见,请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
联 系 人:李枭
联系电话:010-62079571
传 真:010-62079741
电子邮箱:x.li@rioh.cn
附件:1. 《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 《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单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 《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