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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过路费和加油费,辽宁省发放货车电子消费券!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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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辽宁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纾困解难,近日,辽宁省面向符合条件的货运车辆发放电子消费券。

具体领取条件和规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所有辽宁发行ETC的辽宁籍货车。

二、活动期限

电子消费券派发期: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电子消费券有效期:自领用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三、派发规则

从6月15日启动开始,每累计发生高速公路辽宁路段通行费满100元可派发5元电子消费券,当次不足100元或超出整百部分予以累计。

个人用户按面值申领后派发到个人ETC账户;企业用户按所属符合条件车辆核定总额,派发到企业ETC账户。

四、领取方式

个人用户在“辽宁高速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领取;企业用户可登录“辽宁高速企业客户服务平台”(https://qiyeetc.ln-gst.com/)领取。

五、使用规则

用户消费时优先使用赠券。个人用户可用于充抵辽宁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服务区加油消费,用于通行费充抵时实行系统自动核销,用于服务区加油时需现场核销;企业用户只用于充抵通行费。

这项政策将于本月15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卡友可以关注下,如果经常在省内跑高速,或许也能领取一笔可观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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