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标委开展了《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目前其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的管理体系要求、车辆要求、试验方法、车辆型式的变更和扩展、说明书。其中明确,每次软件升级信息应至少保存至车型停产后10年。
若在线升级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进行,车辆制造商应证明其采用了过程和程序以确保该在线升级不会影响车辆安全。
当在线升级需要特定的技能或复杂操作时,车辆制造商应证明其采用了过程和程序以确保只有在专业人员在场或执行该操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线升级。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汽车,其他车辆类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的实施日期为:考虑到由于汽车软件升级涉及企业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调整、车辆功能开发、检测机构特殊试验开展等问题,建议本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给予12个月过渡期。对于新申请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