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公布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启用情况的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启用情况的通告
我市将于2023年1月5日零时零分起启用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现将准备启用的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按行政区域、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日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公布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启用情况的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启用情况的通告
我市将于2023年1月5日零时零分起启用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现将准备启用的7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按行政区域、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日